以客為先 • 成效為本

公司法和商業法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 處理公司股權或資產的併購或轉讓交易或生意轉讓, 擬備相關的法律文件, 轉讓貸款契約,債務擔保契約等
  • 就香港公司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及意見,以協助本地或涉外/跨境的集團公司融資及進行併購或轉讓交易
  • 就本地或涉外/跨境的集團公司資產重組提供法律意見和擬備法律文件,例如:增資配股,減資發還股本, 同股不同權,配發不同類別的股份 ,公司重組和清盤程序, 成立公司及就符合公司條例規定給予法律意見
  • 提供股東權益的法律意見 ,包括分紅權,投票權,根據股東協議對公司章程作出修改,擬備僱員配股獎勵計劃的文件
  • 處理恢復香港或海外(例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被註銷註冊的公司的法律程序,以便客戶取回被凍結的公司資產
  • 為慈善團體處理稅務條例第88條的免稅申請
  • 擬備商業合同及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包括股東協議,合夥人協議, 特許經營協議,商品或服務的銷售合同,分銷合約等

 

債務追討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為債權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意見,以協助債權人追討債務(包括欠款,貸款,應收賬)及債款的附帶利息,以減低壞賬或壞債為債權人帶來的資金流風險及營運成本。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 向債務人發追款函及採取法律行動的警告函
  • 對欠債人或欠債公司進行採取法律行動前的查冊
  • 擬備及向債務人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
  • 處理公司的強制清盤呈請的法律程序,債權人或成員自願清盤的法律程序
  • 處理債務自然人破產的法律程序
  • 債務追討的法律程序或法院錢債索償案件,包括向法院申請禁止債務人離境, 把債務人的資產凍結及向法庭申請把債務人的處所查冊命令
  • 強制執行法庭有關債務付款判決或命令,例如: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令,針對債務人戶口銀行存款的命令

 

債權人在什麼情況下可向法庭申請把欠債公司強制清盤?

當欠債公司不能支付HK$10,000或以上債務至少3個星期,債權人便可向法庭入稟呈請書,請求法庭把欠債公司強制清盤。

 
被強制清盤的公司有什麼影響?

一般而言,由法院作出的公司清盤須當作在清盤呈請提出時開始。

在清盤開始後 :

  1. 公司財產(包括任何股份轉讓或公司股東地位的任何變更)的任何產權處置,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則均屬無效;以及
  2. 公司或任何債權人或股東可向法院申請擱置或禁制進行針對公司的待決訴訟或法律程序。
 
債權人如何向債務人(自然人)追討債務?

債權人可根據破產條例,向債務人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並向高等法院申請將債務人破產。

 

如需公司,商業和債務追討的法律服務和意見,歡迎致電+ 852 2856 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為閣下的案件及證據提供客觀的分析和評估 ,並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訴訟策略,以解決爭議及爭取達致客戶的商業目的 。我們亦能為客戶以非訴訟方式解決爭議:例如與對方談判協商,進行調解或仲裁等法律程序。

 

商業訴訟/民事訴訟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處理的商業訴訟/民事訴訟包括:

  1. 公司股東糾紛如:向法院提出不公平損害呈請的法律程序, 衍生訴訟等,以保障小股東或股東的權益
  2. 處理公司清盤法律程序,以解決股東或管理層爭議引致的僵局
  3. 處理董事索償案件,例如:董事轉移公司客戶到另一間公司,作出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行為,挪用公司資產
  4. 處理罷免董事職務的法律程序
  5. 合夥人糾紛訴訟
  6. 商業合同糾紛,例如:商品或服務的銷售合同爭議,追討欠款,貨不對辦,逾期不交貨,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爭議
  7. 電子網絡或電話詐騙案的索償案件,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凍結侵權者的資產或銀行存款
  8. 遺產爭議,撤銷遺產管理人的法律訴訟或保障遺產受益人的權益的法律行動
  9. 處理大廈漏水或物業糾紛
  10. 處理人身傷亡索償案件 ,僱員因工傷或僱主疏忽而引致的意外索償或僱員補償案件
  11. 提供調解或國際或本地仲裁的法律服務

 

如需商業/民事訴訟、調解或仲裁的法律服務和意見,歡迎致電+ 852 2856 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提供的藝術法律服務包括:

 

藝術界合約事宜

為藝術家、畫廊、藝術中介、藝術顧問、向藝術界提供倉儲和物流服務的企業、網上拍賣平台等擬備及修訂合約、條款及細則,及就此等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包括:

  • 與藝術家簽訂的合約
  • 藝術顧問服務合約
  • 委托創作作品合約
  • 拍賣行、為藝術界提供倉儲和物流服務的企業之合約及服務條款
  • 藝術品展覽合約、租借合約或寄售合約
  • 畫廊及代理簽訂的合約
  • 其他相關合約

 

藝術界商業及法律事宜

  • 處理藝術作品、畫廊及工作室買賣和併購,及就此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就成立於香港推廣藝術及文化教育的慈善機構提供法律意見,及處理稅務條例下的免稅申請
  • 為投資者、收藏家、畫廊等就融資、貸款交易事宜提供法律服務
  • 為畫廊、工作室、拍賣行等就企業結構、商業及僱傭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知識產權保護及管理

  • 就保護藝術品版權、設計及知識產權的商業開發和應用提供法律意見
  • 處理商標或設計註冊的法律程序
  • 就藝術品的知識產權轉售和貿易提供法律意見
  • 分析版權作品的公平使用權利
  • 處理侵犯藝術品的版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例如涉及委托作品、作品協作)的法律程序和仲裁
  • 就藝術品知識產權許可,衍生品,及其他藝術和創意產業相關交易提供法律意見

 

爭議解決

為藝術家、收藏家、藝術中介、投資者或畫廊處理司法或仲裁程序,以解決就下列事宜引起的本地或跨境爭議:

  • 藝術品的擁有權及歸還
  • 藝術品買賣(如不肯歸還藝術品、藝術品送遞延誤、欠繳委托創作藝術品費用)
  • 因藝術品遺失、遭損壞/損毀引起的賠償申索或保險索償
  • 藝術品真僞
  • 藝術品於家庭、離婚、遺產繼承爭議中的擁有權

 

 如需要藝術法律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 3078) 或電郵至: cac@ccsn.hk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提供的電子商務與科技法律服務包括:

 

  • 就電子商務企業的設立、網絡交易、受《電子交易條例》與《商品說明條例》等法例規管的電子交易或電子簽名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處理有關網絡購物消費者與網店店主之間的爭議,如:商品買賣糾紛、產品責任、在線支付糾紛等。
  • 為科創公司與科技公司草擬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見。
  • 就網域名稱爭議、有關網上交易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為電子商務或科技初創公司的買賣或收購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為科創公司與科技公司草擬有關員工股權認購或股份獎勵計劃的法律文件。
  • 就有關電子商務的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侵權事項,如:商標保護、版權侵權、銷售盜版商品等,提供法律意見。
  • 為網絡詐騙受害者提供法律意見和服務。
  • 就金融科技公司所涉及的P2P借貸、虛擬銀行牌照申請與法律規管、反洗錢措施等領域,提供法律意見。

 

如需要電子商務與金融科技方面的法律意見和服務,請聯絡周張律師事務所(電郵:cac@ccsn.hk)。

 

本所的大中華法律事務部,能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務及支援,以協助中國企業“走出去”,協助香港或海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或從事商業事務,以把握大灣區發展和“一帶一路”的國家政策帶來的機遇。

本所與大灣區、上海、北京以及中國其他重點城市的中國註冊律師及商標註冊代理有緊密合作的關係,致力維護客戶在中國法律事務的最佳權益。

本所有兩名由中國司法部委任的中國委托公証人,公證與香港有關的文件,並且加章轉遞具備法律效力後,為於中國內地使用或執行。本行的創始合夥人張翹欣律師是香港律師會的大中華法律事務的委員會委員,及香港仲裁司學會的資深會員,主辦涉外糾紛及爭議解決,並積極為客戶就有關中國涉外的法律事務提供解決方案。

 

本所經驗

  • 為中國企業的香港子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及出具法律意見書,以作中國境內融資之用
  • 處理“一帶一路”政策下的基建項目的併購交易
  • 起草及出具合資企業協議、股東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以減低涉外訴訟風險
  • 為中國客戶在香港處理民事訴訟案件,例如:為被凍結的銀行戶口解除禁制令、處理在中國送達民商事司法文件的法律程序、為中國客戶對洗黑錢抗辯
  • 處理中國內地與香港相互執行民商事及家事法庭案件判決的法律程序
  • 為駐香港的中國企業(例如:初創企業、金融科技公司)起草及出具僱傭合約,以及股權激勵計劃文件
  • 知識產權保護及侵權訴訟,例如:為香港或外國企業處理中國商標查冊或註冊,為中國企業就商標侵權訴訟、撤銷註冊商標或商標註冊無效訴訟,以及影子公司訴訟抗辯
  • 處理涉外爭議仲裁,以及內地與香港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法律程序
  • 中國公證服務,公證與香港有關的文件,並且加章轉遞具備法律效力後,於中國內地使用或執行

 

有關中國法律事務,請聯絡周張律師事務所,香港電話:+852 2856 3078 / 國內專線(微信電話):+86 178 179 49254,或Email: cac@ccsn.hk

本律師行可提供的的服務包括 :
  • 擬備僱傭合約 , 終止僱傭合約協議
  • 為外國人及香港本地的僱主和僱員提供法律意見以保障其利益,包括就離職,不合理/不合法解僱, 終止僱用,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薪金,花紅/佣金糾紛, 限制性條款,產假或 休假,歧視索償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為人力資源管理提供法律意見,以減低僱傭糾紛和索償的風險
  • 處理僱主和僱員索償
  • 為僱員或僱主涉嫌的僱傭條例罪行辯護
  • 處理來港工作/投資/定居及受養人入境簽證
在什麼情況下僱主可扣減僱員的工資?

根據僱員條例,如果: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或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用具,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僱主如因裁員而解僱受僱滿5年的僱員,是否須要同時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不用,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在甚麼情況下,解僱是違法的?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在下列情況解僱僱員是違法

  • 解僱已證實懷孕及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的僱員;
  • 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他;
  • 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僱傭條例》、因工遭遇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法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而解僱他;
  • 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而解僱他;
  • 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解僱他。
在香港的僱傭條例(第57 章)下,哪些不可視作為工資?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在下列情況解僱僱員是違法

  • 僱主提供的居所、教育、食物、燃料、水電或醫療的價值;
  • 僱主爲僱員退休計劃的供款;
  • 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佣金、勤工津貼或勤工花紅;
  • 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任何交通特惠的價值或僱員因工作引致的交通費用的實際開銷;
  • 僱員支付因工作性質引致的特別開銷而須付給僱員的款項;
  • 年終酬金或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每年花紅;
  • 完成或終止僱傭合約時所付的酬金。
香港有什麼入境規定?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就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居留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超過可獲豁免簽證的逗留期限,均須申領簽證/進入許可。

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特區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特區的負擔等)。香港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申請,即使申請人符合所有入境規定亦然。

 

如需要僱傭法、移民和簽證申請的法律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本律師行可提供的家事及離婚訴訟的法律服務包括 :
  • 擬備婚前協議/分居協議/婚後協議及提供相的法律意見
  • 處理無爭議離婚(共同申請)和有爭議離婚的訴訟
  • 處理附屬濟助的法 律程序如 ,贍養費,整筆款項,婚姻資產的分配爭議
  • 處理執行法庭命令,如:判決傳票,扣押入息令的申請
  • 處理子女撫養的爭議和法律程序
為何你需要訂立婚前協議 ?

你可透過訂立婚前協議 :

  • 訂明雙方一旦分居或離婚,雙方應負的責任及可享有的權利,債務的負擔
  • 由於雙方財產或經濟情況差距大分配不一致而造成離婚后難以分開
  • 保障從繼承所得的資產
  • 私下和解而不上法庭
在外國註冊結婚的人士可否在香港申請離婚?

可以,不論在那一個國家舉行結婚儀式,如屬下列情況,香港法院對根據 第179章 《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

(a)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是以香港為居籍;

(b)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之前三年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香港法庭就婚姻資產的分配爭議中可頒發什麼命令?

香港法庭可根據 《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第192章) 頒布審訊期間提供的贍養費令,定期付款命令,保證定期付款命令,整筆款額命令,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 , 授產安排命令。

 

如需要家事法和離婚訴訟的法律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 3078) 或電郵至: cac@ccsn.hk

本律師行可提供的知識產權的法律服務包括 :
  • 處理對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侵權者申索的法律程序 及提供法律意見或為被指控侵犯和假冒商標或其他的知識產權者辯護
  • 處理申請和保護商標註冊的法律程序及提供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見
  • 處理商標註冊無效或吊銷申請的法律程序
  • 通過友好協商,和解手段,調解或仲裁以解決知識產權爭議
  • 處理知識產權貿易獲利-擬備許可協議,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的轉讓契約,或知識產權的第三方銷售和收購協議
為什麼要申請註冊商標?

商標是一個重要的商業資產,能代表你的商譽,能夠讓你的顧客從其他產品或服務,區分出你的產品或服務。你的商標一經註冊,你便可以就你的商品及服務的商標享有專有使用權。

如其他商户未經你同意在香港把該商標用於的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上,即屬侵權行為,你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

假使商標沒有註冊,便較難證明你是有關商標的擁有人。如被侵權,你可得到的保障有限。

如知識產權被侵犯,可採取什麼法律行動?

你可向香港法院提出以下申請:

  • 禁制令,阻止侵犯者侵犯你的知識產權;及
  • 索償,侵犯者因其侵犯行為需向你作出金錢上的補償;及
  • 索取利潤,要求侵犯者因其侵犯行為所賺取的利潤向你作出賠償。

此外,你亦可考慮使用調解或仲裁以解決知識產權的侵權爭議。

 

如需要知識產權的法律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本律師行會因應你的個別要求,就你的遺產分配方案分析利弊,旨在令你能充分利用遺產及減輕你及你的遺產受益人所需承擔的費用和面對的糾紛風險。 我們亦會代客戶處理無爭議或有爭議的遺產承辦和分配個案。

本律師行的服務包括:
  • 處理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申請
  • 外地遺囑認證
  • 擬備家庭協議書(遺產物業分配協議)
  • 準備中止訴訟手續的申請并存檔入法庭
  • 無爭議及有爭議的遺產承辦和分配管理個案
為何你需要訂立遺囑?

你可透過訂立遺囑:

  • 指定遺囑執行人和信托人
  • 為家中的子女或幼童安排指定監護人
  • 把特定財產留給摯愛
  • 保障年輕的受益人
  • 有助確保你的遺產分配意願獲得體現 ,減少遺產分配和管理糾紛的風險
為什麼要委托律師來擬備遺囑?

自行訂立遺囑可能會構成誤會或不清晰,而你的遺囑將存在無效的風險。如你有多位受益人和你的財務較複雜,你更需要一名經過專業培訓的律師擬備你的遺囑,這樣可以使你的財產分配過程更有效率和清晰,減少爭產風險。

如死者在沒有訂立遺囑下去世,其遺產將會如何分配?

如死者在沒有訂立遺囑下去世 ,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如下:

  1. 尚存的配偶,或於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夫妾關係中尚存的一名或多於一名的伴侶;
  2. 死者的子女,包括於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夫妾關係中所生的任何子女,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該等子女的後裔;
  3.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4. 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裔。

遺產管理人最多可有4個。如有多人具備同等資格可申請遺產管理書,而他們就申請問題存在爭拗,他們可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讓法庭決定誰可被委任為遺產管理人。

死者的遺產分配將由《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規管,而獲分配遺產的受益人亦未必是死者的意願。

可否在海外申請香港的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

不可以,申請人必須親身或委託一位香港律師處理有關申請。此外,《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10A章)第4(8)條 訂明遺產承辦處不可向申請人給予任何法律意見。

 

如需遺產承辦法律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 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周張律師事務所可提供的刑事訴訟法律服務包括:

  1. 為被捕或被拘留人士提供刑事法律意見,包括陪同被捕人士在警署落口供,或探訪被拘留的人士
  2. 處理保釋申請
  3. 為被檢控或被起訴的人士抗辯,及出庭應訊
  4. 代表被檢控或被起訴的人士與律政司談判,要求撤銷控罪或申請以自簽擔保守行為及不提供証供起訴處理控罪
  5. 處理判罪,判刑上訴的法律程序
  6. 代表已認罪或已被定罪人士向法庭求情輕判刑罰
  7. 本律師行的律師經常代表法援處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處理刑事案件,及以當值律師身份在裁判法院處理刑事案件,包括盜竊案,爆竊案及管有或販運危險藥物等案件

 

如需刑事案件的法律服務和意見,歡迎致電+ 852 2856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什麼是中國委托公証人?

香港的國際公證人是由香港高等法院委任的 ,必須具有香港認可律師資格及執業 7 年或以上的資深律師 及經考試、考核合格後和經法官,法律業界和工商界提名而委任的。國際公證人的主要工作包括擬備、簽立及核證送往海外使用的有簽署和公章的文件(中國大陸除外)。國際公證人可取得香港法院加簽的公證文件及/或在外國駐港領事館取得公證認證。

香港的國際公證人簽署及蓋章後的文件在全球受到廣泛認可。

本行的國際公證人
  • 張翹欣律師,創始合夥人,2008年開始執業
本行提供的國際公證服務
  • 公證或見證簽署授權書,物業買賣按揭文件,合同,保險索償表格, 支付退休金文件等
  • 為正本文件提供核證副本: 護照,出生和死亡證,結婚證書,離婚命令,學歷,專業資格證
  • 公證文件用作移民,國外留學、工作,申請結婚,收養子女,遺產管理及繼承之用
  • 公證用作國際交易或成立海外業務的公司,商業文件
  • 出具國際公證證書
  • 監誓如:婚姻狀況誓章,法律訴訟用的誓章,見證簽署誓章,法定聲明
  • 提供香港高等法院加簽的公證文件服務或在外國駐港領事館取得公證認證文件
  • 服務範圍除本律師行外,本行的國際公證人亦可在你選擇的地方及在非辦公時間或假日提供服務(需收取額外服務費)。
什麼是加簽或領事館認證服務 ?

加簽國際公證文件是指由香港高等法院登記處經核實國際公證人的簽署和公章後出具及附於文件上的證書。

至於領事館認證,一般而言,不是海牙公約成員國則需外國駐港領事館認證已公證的文件。

文件是否需加簽或取得領事館認證取決於收取該國際公證文件的海外機構。

辦理國際公證所需時間

本律師行的國際公證人會致力在收到你的查詢的同一天內回應你有關公證的諮詢和報價及提供公證服務。

高等法院加簽服務則需至少2個工作天,而領事館認證則一般需最少4-5個工作天,但可申請加急服務。

國際公證費用

你需提供以下資料給本行以便報價

(1) 在哪個國家使用公證文件?

(2) 需要哪種國際公證服務,是否需要國際公證人見證簽署或就正本文件提供核證副本,取得認證或或簽署法定聲明還是監誓?

(3) 所需公證的文件類型和數量

(4) 須見證簽署的文件是以個人名義 還或是代表公司簽署的?

(5) 是否需要高等法院加簽及/或領事館認證文件?

 

如需國際公證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 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

什麼是中國委托公証人?

根據《中國委托公証人(香港)管理辦法》之規定,中國委托公証人必須具有香港認可律師資格及執業十年以上的資深律師,由中國司法部集中組織有關的業務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委任。通過中國委托公証人辦理發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各類公證文書,香港居民得以在中國大陸定居、結婚、繼承遺產,港商得以在內地投資貿易,有效地維護了香港與內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本行的中國委托公証人
  • 張翹欣律師,2008年開始執業
  • 陳志雄律師,1982年開始執業
本行的中國公証服務

本行的中國委托公証人可為以下類文件的公証服務:

公司

  • 公司資料(狀況)証明書
  • 公司董事會決議証明書
  • 《申請港資企業證明函》證明書
  • 房地產買賣合同證明書,
  • 房地產抵押合同證明書
  • 「CEPA附件S」證明書
  • 公司類聲明書

個人

  • 申請結婚聲明
  • 繼承遺產聲明、放棄繼承遺產聲明
  • 收養子女聲明
  • 申請來港聲明
  • 為內地人出國讀書經濟擔保聲明書
  • 委託授權書
  • 贈與/受贈書

本律師行的中國委托公証人會將有關的公証文書送遞至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進行加章轉遞,公証文書經過「審核,登記和加章轉遞」在中國內地才具有法律效力及受中國法律保護。

 

如需中國公証服務,歡迎致電852-2856 3078或電郵至cac@ccs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