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避免在廣告中使用競爭對手的商標用以暗示對手認可或贊助您的產品或服務,並應避免不公平地利用競爭對手的商標聲譽來推銷自己的業務。該行為可能導致競爭對手提出假冒訴訟程序。
避免在廣告中使用競爭對手的商標,以抹黑或不公平地攻擊您的競爭對手。
如果您更改競爭對手商標的版本,這可能會使競爭對手商標識別相關產品的能力模糊,而導致競爭對手提起侵權訴訟。
競爭對手的商標可能包含徽標,標籤,設計或三維圖形等圖形元素,這些元素很可能同時受到版權法的保護,未經所有者授權使用他人商標可能會導致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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