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況下,董事可能要承擔個人責任。這些例子包括:
個人擔保
當公司需要借貸或進行財務安排時,貸款人通常會要求公司董事作為貸款人並提供個人擔保。
如果公司沒有或無法償還貸款,債權人將有權就公司未償還的貸款向董事提出索償。董事的個人資產將面臨風險。
欺詐營商
欺詐營商指公司任何業務的經營看似是意圖欺詐公司的債權人或任何其他人的債權人或是為了任何欺詐目的。當中必須涉及\欺詐的意圖。
如果董事參與欺詐營商,他們可能要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僅適用於公司清盤過程中導致欺詐營商變得明顯的時候。
法院可下令宣布參與欺詐營商的董事對公司全部、任何債務或其他責任承擔個人責任。
對於刑事責任,董事可能會被處以罰款和/或最長 5 年的監禁。無論公司是否正在清盤,刑事責任都可能適用。如果法院作出任何與欺詐營商有關的聲明,它也可以對故意參與欺詐營商的董事作出取消資格令。
股東索償
董事也可能被少數代表公司的股東尋求索償。法院亦可以命令董事賠償公司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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