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要繼承已故的香港人(被繼承人)在中國境內的遺產,繼承人需要委托中國委托公証人辦理中國公證。
出具《繼承遺產聲明書》(以下稱“聲明書”),閣下一般需向本律師事務所提供以下資料:
(包括中國的省及市);
(基本份數為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可以增加正/副本的數量);
(可委托本律師事務所代為向香港婚姻登記處申請《無婚姻記錄證明書》)。
所需提供的文件需按實際情況而定。
出具《繼承遺產聲明書》必需包括的附件:
提醒:
有關中國公證服務事宜, 請聯絡 周張律師事務所(電話:+ 852 2856 3078;電郵 cac@ccsn.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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