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繼承法》的法定繼承(無遺囑)
如果要繼承已去世的香港人在國內的遺產,而該香港人沒有立下遺囑,繼承人則需要辦理中國公證。
中國《繼承法》將無遺囑的繼承,稱為法定繼承。根據中國《繼承法》第10條,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順序與份額規定如下:
法定繼承人
繼承順序和份額
第一順序
(1)(2)(3)具有同等地位
(1)配偶
· 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 所有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均等
(2)子女
包括:
(3)父母
第二順序
(1)兄弟姐妹
·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
· 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祖父母
(3)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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